知名厨师詹姆士(本名郑坚克,白衣者)因涉嫌验资不实,违反公司法及商业会计法遭起诉,士林地院今开庭审理,詹姆士当庭认罪。记者翁至成/翻摄

知名厨师詹姆士(本名郑坚克,白衣者)因涉嫌验资不实,违反公司法及商业会计法遭起诉,士林地院今开庭审理,詹姆士当庭认罪。记者翁至成/翻摄








知名厨师詹姆士(本名郑坚克)遭控开设空壳公司,检方清查发现他借款200万元存入公司筹备帐户,验资并申请设立公司登记后旋即汇出款项,涉嫌公司法及商业会计法等罪,侦结起诉。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,詹姆士认罪,称不熟悉法规、是听信会计师建议,检方建请判有期徒刑5月以上,或给条件缓刑并并科50万元罚金;法官谕知改采简易判决。

詹姆士庭讯说,当时对公司设立与验资规定不熟悉,会计师的丈夫建议可先借他钱款协助完成程序,他则提供干股回报,资金存入帐户完成验资后就想赶快偿还才汇出,事后惊觉触法十分懊悔。

辩护人游嵥彦说,詹酱公司至今正常营运,并非验资后就人去楼空,詹姆士也未透过该笔200万元资金获取不法利益等任何犯罪行为,仅是听从会计师建议,事发后也愿意承担刑事责任。

公诉检察官指出,验资不实的立法意旨在保护交易安全,且被告身为公众人物,言行具有社会示范作用,检请依公司法判处5月以上有期徒刑,或给予附条件缓刑,并向公库支付50万元罚金。

庭末,法官当庭告诫詹姆士形象正面,应珍惜社会影响力,同意改采简易判决,全案候核办。开庭全程仅半小时,詹姆士和辩护人离开士林地院时不发一语,并未受访。

起诉指出,郑是活跃于影视媒体的厨师,艺名「詹姆士」,2016年9月21日成立詹酱有限公司时,先以3名不知情友人名义借款将154万元、16万元、10万元共200万元,存入公司筹备处的帐户内,作为公司验资的股款证明,以申请文件表明股款已收足,并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。

郑2016年9月19日委托会计师出具设立登记资本额查核报告书,向台北市政府申请设立登记,北市府审核后,2016年9月21日核准郑的公司设立登记,郑却在2016年9月20日就将200万元转汇他人私人金融帐户,损害主管机关对公司管理及资本额审核的正确性。

郑在侦查中坦承借款200万元设立公司,又将200万元汇出偿还借款,检方另清查相关资本额查核报告书、资本额变动表、股东缴纳现金股款明细表、相关汇款纪录等,认定郑涉嫌公司法「应收股款股东未实际缴纳而以申请文件表明收足」、商业会计法「利用不正当方法致使财务报表发生不实结果」等罪,应从重以公司法论罪,侦结起诉。

文章来源:联合新闻网

本文转自:TNT时报

广告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