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地检署侦办爱尔丽偷拍案,为厘清是否有集团高层授意安装针孔偷拍病患,经拘提爱尔丽集团总裁常如山、常的特助张元龄及负责监视器维修的工程师谢金亨后,将3人声请收押禁见获准。新北地方法院指出,常如山因集满羁押三大要件,犯嫌重大、有逃亡及勾串、灭证之虞,因此裁定与同案其余被告张、谢2人羁押禁见。
新北地院表示,常、张、谢3人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非公务机关非法搜集、利用个人资料罪、刑法无故摄录性影像罪、刑法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、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儿少性影像共4罪。
法官经讯问并参酌检察官所提相关事证后,认为3人嫌疑重大,且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,其与同案被告张元龄、谢金亨也均有勾串共犯、证人、湮灭、伪造及变造证据之虞,因此有羁押之必要,并均禁止接见、通信。
检警调查,揭发全案的第一位被害人,本月1日于爱尔丽板桥分店内,发现伪装成侦烟器的针孔摄影机后,随即向警方报案。当天以个人工作室承接爱尔丽北台湾分店监视器维修业务的谢男,疑似接获指示,自板桥分店起著手拆除监视器主机,之后独自一人开车南下,将沿途共10家分店的监视器主机一一拔除带走灭证。

新北地检署侦办爱尔丽偷拍案,集团总裁常如山等3人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。记者蒋永佑/摄影
本文转自:TNT时报
广告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