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商业银行西门分行一名钟姓业务经理,去年8月间涉嫌担任诈骗集团内应,协助邱姓、刘姓及林姓诈团成员诱骗9位民众,以名下不动产向银行或民间借贷业者贷款,除收取高额服务费外,再将其余款项付给集团车手,以及向新光银行诈贷600万元。新北地检署依组织、共同诈欺、银行法特别背信及洗钱防制法等罪起诉钟男等5人。

起诉指出,钟男与诈团勾结后,由邱、刘2人借由房仲身分,诱导9名被害人将名下不动产抵押贷款;银行方面则由钟男利用职权,指示不知情部属加速核贷,事后共同向被害人收取高额服务费。若被害人贷款申办成功,除服务费外,另由其余诈团成员出面伪装成司法人员,持伪造的地检署收据向被害人收取部分款项,层层转汇制造金流断点。

钟男另与邱、刘等人利用不实房屋租约作为财力证明,向银行诈贷600万元,涉嫌违背银行职员应如实审核授信风险以免超额放贷忠实义务,致生损害于新光银行对于授信贷款业务管理的正确性。

新光商业银行西门分行一名钟姓业务经理,去年8月间涉嫌担任4名诈骗集团内应,共同诈...

新光商业银行西门分行一名钟姓业务经理,去年8月间涉嫌担任4名诈骗集团内应,共同诈骗9位民众及诈贷600万元,遭新北检依组织、共同诈欺、银行法特别背信及洗钱防制法等罪起诉5人。图/联合报系资料照片

本文转自:TNT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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